一、部门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药物研究院(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药研院)成立于2021年4月,以“传承中医药文化,面向科技前沿,引领健康产业,服务社会需求”为宗旨,现有教职工5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人,副高级职称11人,博士学位49人。药研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科研场地面积24000平方米,现有科研仪器设备600余台套,包括四极杆静电场轨道阱超高分辨质谱仪、UPLC-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UPLC-三重四极杆质谱仪、荧光倒置相差显微镜、荧光定量PCR仪、动物无创血压心电分析系统等国际先进设备,设备总值近1亿元,可以满足中药分析、新药研发、大健康产品研发、材料的合成与测试、分子生物学实验等科研工作的需求。




同时积极开展与国内高校院所和企业、医疗机构合作,技术服务金额达39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中药药剂学),山东省数字中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济南市中药药效物质发现、精准发酵及利用重点实验室,石墨烯医学研究院,南药研究院,黄河流域特色中药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可为中医药人才提供科研、教学、产业交流合作的广阔天地。
二、岗位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师资博士后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药物研究院(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2026年引才计划(师资博士后)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的2026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预聘-长聘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二)引才计划(师资博士后,不纳入人员总量控制)人员在聘期间,计算工作年限,可按相同条件参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三)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福利。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直接与相关学院招聘联系人联系,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ywyjybgs@163.com邮箱。
邮件主题请标明“岗位名称+姓名”(岗位名称、咨询电话及邮箱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包括: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等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文档,一并通过邮件发送至ywyjybgs@163.com邮箱。
六、联系方式
药物研究院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18764062928
请应聘人员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