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研究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劳动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4月30日,药物研究院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为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由研究院党总支书记刘同国、院长赵渤年、副书记高鹏和副院长高燕组成安全检查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化学安全、特种设备等十余项检查项目逐项梳理,重点对实验场所的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三废”、特种设备等危险源进行排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此次安全检查既是研究院常态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预演。各平台和实验室负责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加强管理制度、安全档案和应急预案建设,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保障实验室安全;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假期留校实验人员备案,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严禁在实验室开展等与实验不相关的活动,不可单独进行危险性实验活动、不得出现设备运行无人值守等行为。
院办公室,各中心、研究院负责人参加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