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药物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打分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采取量化打分办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根据此打分办法进行细化,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在审核研究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和导师在证明材料上签字)的基础上,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将各项累加分折算后的成绩,做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依据。各种奖励、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相关证明须是研究生阶段的,不能重复提交参评。
项 目 |
计 分 |
说 明 |
政 治 表 现 |
学生干部 |
校研究生会主席 |
15分 |
1.须由研究生处或学院出具证明并盖章。 2.由各部门/学院负责考核学生干部。 3.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分计分。 |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主席团成员、副秘书长,院研究生会主席 |
12分 |
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主席团成员、秘书长,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 |
10分 |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院研究生会副秘书长、部长,班委,党支部、团支部委员 |
8分 |
校、院研究生会干事、宿舍长 |
5分 |
荣誉称号 |
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 |
10分 |
1.须提供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2.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分计。 |
获得省级荣誉称号 |
8分 |
获得校级荣誉称号 |
5分 |
社会贡献 |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弘扬社会公德获得表彰者 |
8分 |
须有相应表彰证明、媒体报道。 |
对学校、学院的建设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
6分/年或项 |
须由学校或学院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 |
参加活动 |
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型科技文化及创新创业等比赛获奖者 |
全国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30分、25分、20分、10分,参加4分; 省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20分、15分、10分、6分,参加3分。 |
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2.集体获奖,在相应分值区间内,由学院审定。 3.特等奖在一等奖基础上以1.5系数计分。 |
参加院级及以上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
省级及以上3分/次; 校级2分/次;院级1分/次。 |
1.累计得分不超过20分。 2.须为学校、学院认定的活动,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集体获奖,在相应分值区间内,由学院审定。 |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科技文化、创新创业等比赛获奖者 |
校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7分、5分、3分、2分; 院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5分、4分、2分、1分。 |
科 研 成 果 |
学术 论文 |
SCI等有影响因子(IF)的收录论文 |
论文发表当年JCR国际SCI期刊的1、2、3、4区或无分区系数依次为50、30、20、15; IF<3时,区系数即为最终得分数; 3≤IF<6时,按每增加1分权重递增0.1计,即区系数*(1+权重); 6≤IF<10时,按每增加1分权重递增0.3计,即区系数*(1+权重); IF≥10时,1区论文以满分130分计分; 2区论文以120分计分; 3区论文以110分计分; 4区论文以100分计分。 |
1.所有著作、论文必须是在读期间发表,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位(计分SCI、EI、SSCI、CSSCI、ISTP、AHCI可为并列第一作者,并列一作的作者须为自己导师。一般应以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身份署名或标注为在校研究生,无条件标注的第一作者须为山东中医药大学,并提交说明,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予以认定;须有刊物、著作原件(SCI、EI、SSCI、ISTP、CSSCI、AHCI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为网络版,但应同时提供具有专门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中文版检索证明原件)。 2.正式发表与论坛、会议获奖为同一论文的,或使用同一论文参加不同级别论坛、会议获奖的,均按最高分计分1次。 3.研究生论坛、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获奖论文须有获奖证书。 4.学术论文(含论坛获奖论文和优秀学术论文、报纸)最多提供5篇。 5.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 1500字。 6.特等奖在一等奖基础上以1.5系数计分。 |
EI、SSCI、CSSCI、ISTP、AHCI、新华文摘收录等无影响因子者 |
30分/篇 |
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
20分/篇 |
科技核心期刊包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
10分/篇 |
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学术论文 |
4分/篇 |
报纸等学术读物(1千字以上) |
3分/篇 |
获省级及以上研究生论坛、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获奖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等 |
全国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30分、25分、20分、10分/篇,参加4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20分、15分、10分、6分/篇,参加3分。 |
著作 |
专著 |
第一著者,基础分30分/部,超出5万字部分,以4分/万字计;其他著者15分/部。 |
须是正式出版的书籍,与所学专业相关。各类书籍最多提供3部。 |
编著 |
第一主编,15分/部; 其他主编,10分/部; 副主编,8分/部; 编委,5分/部。 |
交流 |
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交流 |
国际6分,全国性4分,省市2分 |
须提供会议通知、会议日程、会议论文集(也可以电子版会议论文,须组织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及相关照片等证明材料)。 |
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 |
国家级课题 |
70分/项 |
1.所有立项课题须山东中医药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 2.以课题任务书为准,已结题或鉴定的以结题或鉴定证书原件为准。 3.前8位可加分,排名加分系数:第1位1.0,第2位0.8,第3位0.6,第4位0.4,第5位0.2,第6位及以后0.1。 4.各类科研项目系指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立项的项目,未备案,不列入计分范围。 5.主持、参与的课题项目不得超过5项。 |
省部级课题 |
50分/项 |
厅局级课题 |
25分/项 |
校级课题 |
10分/项 |
专利 |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
20分/项 |
须为第一完成人,山东中医药大学为专利权人首位,并有专利证书。各类专利最多提供3项。 |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 |
5分/项 |
获奖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
60分/项 |
1.排名加分系数:第1位1.0,第2位0.8,第3位0.6,第4位0.4,第5位0.2,第6位及以后0.1; 2.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或文件,获奖第一单位须为山东中医药大学。 |
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 |
50分/项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 |
40分/项 |
厅局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
30分/项 |
厅局级科技奖励二等奖 |
20分/项 |
厅局级科技奖励三等奖 |
10分/项 |
备注:
1.学习成绩分为所有课程平均分-60分,平均分低于60或无成绩的不加分;
2.总分=政治表现30%+科研成果50%+学习成绩20%;
3.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分数相同按科研分排序,仍相同按学习成绩平均分排序;
4.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统一制定相应标准。